里面这一家三口刚喝完了消食茶,齐覃好为人师的性子发作,正抓着齐晟教《三字经》呢。
关于自己未来的咸鱼之路,齐晟已经做好了初步的规划。
首先,“蠢笨”
这个路线,一定得ass掉。
像齐覃这样自恋的人,怎么可能喜欢蠢笨的儿子。
说不定,他根本就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智商不及格。
所以,他不能蠢。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天生就记性好,不说过目不忘吧,不管什么书,看上两三遍,也就记熟了。
齐晟觉得:像他这样聪明绝顶的人,如果非要装笨蛋,那可比笨蛋装聪明人还要累。
他上辈子就是事业心太强,业务能力也太出众,五年干出了别人十年的成绩,这才活活把自己给累死的。
这辈子为啥想咸鱼?不就是不想再受累吗?所以,“蠢笨”
路线一定得ass!
既然不能笨,那就只剩下懒了。
齐晟觉得,这很可以。
一个人如果蠢笨,靠着勤劳和汗水,还是能做出一点儿成绩的。
虽然这成绩不能和那些天赋异禀的人相提并论,但毕竟还是有的。
但如果一个人懒惰,那他就是再聪明,也只有吃灰的份儿。
定下了这个基调之后,齐晟就等待机会实施。
而这个机会,就是启蒙。
而今日齐覃心血来潮,要亲自给齐晟启蒙,齐晟自然不会浪费这个机会。
于是,齐覃很快就发现,小六不愧是他的儿子,这股聪明劲儿简直就是和他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三字经》的头四句,他只教了两遍,小六就能背得溜熟了。
齐覃为了试探他是不是真的记住了,特意引着他玩儿了一会儿,再让他背。
结果自然不用多说,齐晟半点儿不带停顿的,一字不差地背了出来。
帝妃二人又惊又喜地对地对视了一眼,几乎同时开口:“不愧是朕的儿子!”
“不愧是陛下的儿子!”
齐晟只想呵呵。
——无论经历了多少次,他也始终不能习惯亲爹亲娘的操作。
背书背的快的难道不是他吗?最该直白地受到夸奖的不也应该是他吗?为什么从亲爹亲娘的嘴里一过,他这个主角就瞬间沦为陪衬了?银屏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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