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次厮杀搏斗。
她早已经在最美好的年纪,
遇上了最应该一生珍爱的人。
可她却偏偏因为好奇
偷吃了那一颗禁果。
如果时间能倒流,请让她在与孙秉相遇的25岁,放下门第成见,用一颗平等的心去看待、去珍爱、去选择孙秉。
她将会拥有多么完美而顺遂的一生。
然而,此时的她,对于门第,拥有最浅薄无知的成见。
她认为,上门女婿,十个里头九个孬。
却忽略了一颗真心比什么都重要。
爱就是陪伴。
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那时候,愚蠢的她,是说什么都不会选择孙秉的。
而她与孙秉的遗憾也由此而来。
只有经得起各种诱惑和烦恼的考验,才算达到最完美的心灵陶冶。
她对酒场充满好奇。
当然,作为生意人,酒场也有酒场的好处。
这一日,长公主跟几个生意场的朋友在小红楼里随意的闲聊着,觥筹交错,高朋满座,杯酒言欢,酒酣耳热,古仕女舞姬曼妙的舞姿不断地舒展腾挪,耳畔西装小哥正襟危坐轻柔悠闲的弹奏着小夜曲。
忽然喧嚣声静寂了一瞬,周围几个玩的正嗨的人,忽然身体僵硬了一下,仿佛被按了静止键,动都不敢动一下。
顺着他们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极美极酷的男子走了进来。
眉若刀裁,身如玉树,上身纯白的衬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衬衣渗出来,将原来虬劲的好身材张显无遗。
大约了察觉到长公主盯视的眼神,细长隐含着锐利的眼眸淡淡了撇了过来,那一瞬,长公主静寂无聊的心忽然间似乎被宛如黑夜的长鹰俯冲击中一般炸裂了开来,是颜冽。
他仿佛独得岁月的偏爱一般,时光把他雕琢的更加完美。
他浑身散发着一种上位者的气质,令人怦然心动。
他就站在入口环视了一圈,似乎对这种因为自己引发的骚动习以为常,甚为满意,却又因天性中的优雅涵养而深表歉意,随意地点了点头。
长公主脑海中忽然冒出厉尘澜质问路招摇有多爱,路招摇回了句土味情话“胜过雄鹰爱长空,比过野马爱草原”
的名场面。
大概,也许,似乎,她懂了。
如果以雄鹰来比拟,他一定是天空之主,如果以野马比拟,他一定是汗血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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