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面那个男人削土豆皮的样子却堪称神圣。
虽然朗飞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对方那低着头一刀一刀剥净土豆的神态,好像手里攥着的是他的爱人。
之后,朗飞的日常生活里就添了一项爱好,那就是定时观察对面楼的男人。
男人几乎每天都在下午三点开始做饭,而且种类之丰富,内容之诱人,让作为旁观者的朗飞总觉得饿。
从清洗蔬菜,到择菜,到解冻肉类,到切,到腌,到放在火上蒸煮烹炒,到食物盛盘,男人的表情都称得上认真且平和,这不是朗飞看到的,而是他感觉到的。
因为男人始终没有一丝不耐烦的态度,不管是活鱼在案板上打挺溅了他一脸水迹,还是炒菜时油星迸出了锅,男人都只是心平气和的把鱼按好,或简单的擦擦被烫到的部位。
如果换了朗飞,可能早在第一步就弃锅而去了。
朗飞最爱看他煮东西的样子,不像别的家庭主妇定个时间就走开做美容或干点别的什么,男人会一直站在灶台边,盯着锅子,随时调整火的大小。
有时还会打开锅盖,用勺子轻轻在锅里舀,热气熏上他的脸颊,朗飞觉得自己几乎看到男人在柔和的笑。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意念力这个东西,朗飞总觉得被男人那样盯着煮熟的东西会比别处的更好吃,当食物起锅的刹那,朗飞也不自觉的舔舔嘴角。
再后来,朗飞发现即使不盯着食物只盯着男人,也会觉得饿。
他从小就喜欢在暗中注视某样他感兴趣的人或物,小的时候只是觉得那样有趣,被盯梢者并不晓得自己的一举一动都落某人眼里,那么行为也自然且不作伪,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行为而了解这个人是有趣有益的。
长大一些他喜欢观察物,可能是学画画的缘故,他一面用眼睛看,一面喜欢用手指在底下比划,就像练书法的人看到一个字会忍不住悄悄用手指凭空描摹一样。
经过一周的观察他有了很多发现。
比如这个男人不太喜欢出门,但凡出门回来时手里总会拎着顺道买的新鲜蔬菜;这个男人喜欢在家里做运动,朗飞怀疑在自己看不到的房子的另一面应该有个放健身器材的房间,因为他经常会看到男人走进厨房的时候满身大汗——当然朗飞是看不清的,只是从他喘气的样子和擦额头的动作猜测而已——瞧,他已经对对方的小动作了如指掌了,这是一个危险的讯号,但他乐在其中,他不认为作为一个同性恋喜欢看男人有什么大不了的;男人很爱干净,几乎隔一天就能看见他洗衣服,他似乎有很多套差不多款式的居家服,都是棉质外套或T恤之类的衣物,至于裤子的款式,朗飞就实在看不清了,要怪只能怪窗户不是落地的;再有就是,很幸运,男人的卧室阳台正对着他,每天中午11点左右醒来时,朗飞都能一面喝着香浓的咖啡一面看着对面男人在阳台晾衣服的光景。
但仅从这些,还是推断不出这个男人的性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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